為引導學生個性發(fā)展,獎勵有專業(yè)特長及特殊貢獻的學生,精準發(fā)揮單項獎學金的引導激勵作用,特制訂新聞與傳媒單項獎學金評定細則。單項獎學金總經(jīng)費來源于學校15元/每生/每年的劃撥經(jīng)費,如獲獎金額超出劃撥總經(jīng)費,則按比例下浮。
一、專業(yè)創(chuàng)作獎
| 類 別 |
級 別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優(yōu)秀/入圍/提名 |
| 團體 |
國家級 |
2000 |
1500 |
1000 |
400 |
| 省(直轄市)級 |
800 |
600 |
400 |
200 |
| 個人 |
國家級 |
1500 |
1000 |
600 |
200 |
| 省(直轄市)級 |
500 |
400 |
300 |
100 |
國家級:主辦單位為國務院組成部委(含所屬司局)、國家一級學會或協(xié)會(原則上要與專業(yè)相關),獲獎證書要有主辦單位印章。
省(直轄市)級:主辦單位為省(直轄市)政府組成部門、省(直轄市)一級學會或協(xié)會(原則上要與專業(yè)相關),獲獎證書要有主辦單位印章。
凡是獲得相應類別競賽最佳類獎項的,由評定委員會認定。
二、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獎
| 等 級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優(yōu)秀獎 |
| 國家級 |
2000 |
1500 |
1000 |
300 |
| 省(直轄市)級 |
800 |
600 |
400 |
200 |
| 校級 |
400 |
300 |
200 |
100 |
國家級:主辦單位為國務院組成部委(含所屬司局)、國家一級學會或協(xié)會(原則上要與專業(yè)相關),獲獎證書要有主辦單位印章。
省(直轄市)級:主辦單位為省(直轄市)政府組成部門、省(直轄市)一級學會或協(xié)會(原則上要與專業(yè)相關),獲獎證書要有主辦單位印章。
“挑戰(zhàn)杯”中國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計劃競賽(簡稱小挑)參照以上標準執(zhí)行
三、升學獎
| 類 別 |
獎 勵 |
| 一流建設高校 |
500 |
| 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
400 |
| 普通院校 |
300 |
| 出國讀研 |
300 |
雙一流高校按教育部公布為準,不重復獲得。
四、學習優(yōu)異獎
連續(xù)兩學期所有課程(通識選修課除外)平均分排名本專業(yè)第一名,且平均績點在4.0及以上者,一次性獎勵500元(凡在上一年度獲得學習優(yōu)異獎時已參考使用過的成績排名不再使用)。
五、科研獎
(一)期刊論文
| 刊物級別 |
獎勵金額 |
| 南大核心/擴展版 |
2000/1500 |
| 北圖中文核心 |
1000 |
| 一般刊物 |
200 |
原則上只獎勵學生為第一作者的論文,如學生為第二作者的,需由第一作者出具參與工作量說明,由評定委員會審定,給予50-200元不等的獎勵,第三作者及以后的不予獎勵。
(二)其他公開發(fā)表
| 平臺級別 |
獎勵金額 |
| 國家級 |
800 |
| 省市級(直轄市) |
500 |
| 校報副刊 |
100 |
| 學生學報 |
50 |
此項申報對象為學生以獨立作者身份在全國各大媒體網(wǎng)站等新媒體平臺、校報副刊、學生學報發(fā)表的與專業(yè)相關的理論研究文章、原創(chuàng)作品等,不包含新聞通訊稿。該項需全部提交學院評定委員會認定。
(三)“挑戰(zhàn)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shù)科技作品競賽(簡稱大挑)
| 級 別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優(yōu)秀獎 |
| 國家級 |
2000 |
1500 |
1000 |
400 |
| 省(直轄市)級 |
800 |
600 |
400 |
200 |
| 校級 |
400 |
300 |
200 |
100 |
(四)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訓練項目立項
| 級 別 |
獎勵金額 |
| 國家級立項 |
2000 |
| 市級立項 |
500 |
| 校級立項 |
100 |
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訓練項目是指教育部組織實施的項目。獎勵分兩次發(fā)放,立項獎勵50%,結(jié)項獎勵50%。
(五)參加科研項目
學生參與科研項目獎的(申請書或者項目任務書呈現(xiàn)的研究人員),需由項目主持人出具參與工作量說明,由評定委員會認定,給予50-300元不等的獎勵。
(六)專利授權(quán)
| 類別 |
獎勵金額 |
| 發(fā)明專利 |
2000 |
| 實用新型專利 |
300 |
| 外觀設計專利 |
200 |
申報時需提交專利證書原件。
六、文娛體育競賽獎
| 類別 |
級別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優(yōu)秀獎 |
| 團體 |
國家級 |
1000 |
750 |
500 |
200 |
| 省市級 |
400 |
300 |
200 |
100 |
| 個人 |
國家級 |
750 |
500 |
300 |
200 |
| 省市級 |
250 |
200 |
150 |
50 |
國家級:主辦單位為國務院組成部委(含所轄司局),獲獎證書需有主辦單位印章。
省(直轄市)級:主辦單位為省(直轄市)政府組成部門,獲獎證書需有主辦單位印章。
七、突出貢獻獎
l.用于獎勵在自強不息、見義勇為、尊老愛幼、拾金不昧、勇于同不良現(xiàn)象作斗爭、省市級及以上官方舉辦的重大活動等方面為學校和社會作出特別貢獻的先進個人和集體。
2.根據(jù)個人申請情況,由評定委員會評定,并給予500元及其以上的獎勵。
八、金點子獎
為學院學生工作、教育教學、改革發(fā)展等方面建言獻策,并為學院采納,一次性給予500元及以上獎勵。
金點子獎由學院發(fā)布專項征集公告,學生可以個人或集體參與。
九、典型示范獎
凡在以上八類獎項中三類及以上均有獲獎的,給予典型示范獎,獲得3-5類,獎勵2000元;獲得6類及其以上的,獎勵5000元。
十、附則
1.各類獎項均需個人按時申報,嚴格按照本人提交申請,班級評定小組評定并公示,年級評定小組評定并公示,最后提交學院單項獎學金評定委員會審定的程序進行,逾期不再受理。
2.學院單項獎學金評定委員會組成: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分管教學副院長、學指委負責人、學工辦主任、教科辦主任、學生會學習部部長。會議由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召集。
3.本細則經(jīng)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審核通過。
4.本細則自2018年9月1日起實施,適用本科學生。
5.本細則最終解釋權(quán)歸新聞與傳媒學院學工辦。
新聞與傳媒學院(新媒體學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